那篇文章写的是脚步快半拍。是电梯里那面墙。是一个nV人自己都未必留意过的那半秒钟——他没在场,他写得像在场。她读的时候后背是麻的:一个男人,把nV人心里那些最细、细到nV人自己都没名字的东西,看得这么清,写得这么准——那她呢?她在他跟前这五年,她自以为收着的、藏着的、连Maya都看不出来的那些,在他那儿是不是也是这样一页一页摊开的?
她逃得过这双眼睛吗。
这个问题在她心里过了一下,过完她自己笑了——笑得很轻,对着房车的镜子。
问得多余。她又没想逃。
那支笔这一回写的是一个二十岁的nV孩,每隔二十八天在电梯里看自己一次。写她走过前两扇门脚步快半拍。写一件已经剪好的礼服在等一个还没到的月份。
写得那么好。
她那天把手机还给Maya,说继续吧,化妆师的刷子重新落到她脸上。那一整天她的戏没出一个错。
酸是晚上回家才上来的。
不是白天忍着——白天真的没有,白天她的脑子里是戏。是晚上,洗完澡,坐在床沿上擦润肤r,擦到小腹那儿,手停了一下。
零六年。也是夏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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