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大明的衙门做事,效率实在低下。
从前少量生产火绳枪还好,可一旦大批量制作,品控便迅速下降了。
朱樉知道,这不是罢免几个工部的官员,下旨申斥便能解决。
想要提高枪炮质量,还得用企业的法子。
于是在当年,便成立了长安制造总局,为工部下属企业,官督商办,相当于大明朝的国企。
一众员工,则由工部所属的匠户直接转入。
为了激发这些人的工作热情,朱樉给与这些员工相当高的经济待遇。
底薪方面,每个工人每月能领到十块银元的工钱,还不算逢年过节发的各种福利物资。
更重要的是,朱樉宣布长安制造总局的一众员工与国同休,任何人都不能将他们开革的。
不仅如此,这些员工在制造总局待的年头久了,贡献大的话,可以获得从九品至正七品的名誉官衔,及相关的经济待遇。
种种措施一经施行,瞬间激发工人们的极大热情,甚至出现不少“以厂为家”,加班加点为朝廷制造合格火器的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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