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去,在扬州富商黄万春家中抄得财货物资,共计三百七十一万两。又抄没犯桉的几名盐运司官员家中财物,计有二百六十七万两。

        总共算下来,竟有六百三十八万两之多,全部充入国库,让原本因江南水灾而空虚的大明国库,再次充裕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不仅如此,原本被一众盐商拍去的金矿,也被朝廷收回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按朱元章的意思,自然是无偿收回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朱爽觉得,还是要讲点法治。

        既然只抄没首恶黄万春一人的家产,那其余“联名谋逆”的盐商家族财产,也不好罚没。

        不然传出去,不明真相的百姓只会说,是朝廷不讲信用。为了回收金矿,推行新法,贪图扬州盐商们的财产,炮制出所谓的谋逆桉。

        一番劝阻后,朱元章勉强同意返还。

        当初金矿一年开采权,共计拍出一百一十万两,这其中黄万春投了十二万两,这部分自然是要罚没的。最终返还其余盐商,共计九十八万两。

        金矿收回朝廷,对于后续如何开采,百官们纷纷上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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